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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将乐县妇幼保健院(妇产儿科院区)妇幼健康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将乐县总医院将乐县妇幼保健院(妇产儿科院区)妇幼健康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FJYD2024-041。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特定条件:
(1) 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须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产品除外)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所投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所投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 供应商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6)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询价。
4、报名
4.1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4日(节假日除外)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2询价通知书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购买纸质询价通知书与电子询价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12月06日15:30 (北京时间)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6、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之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其他:
公告同步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xjgg/202412/t20241202_23758786.htm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将乐县总医院
联系人:倪女士
联系方法:0598-5020232
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锦绣家园1号楼205室
联系人:小刘
联系方法:0598-8221299 电子邮箱:95250721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