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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将乐县总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布类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MGX2024-JL096
2.招标项目内容:布类采购项目
3.询价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4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到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方视为放弃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5. 联 系 人:小聂 联系电话:0598-8255787
电子信箱 :smgxzb1@126.com 微信:18650987766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5:00(北京时间)。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8.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5: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三明市沪明新村12幢917-920室)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文档售价300元,邮寄自费,售后不退。
售标书及交投标保证金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81040100100023831
11. 以上如有变更,清流县总医院通过单位门户网(https://www.qlxzyy.cn/index.html)进行公示、三明国信招投标有限公司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进行公示,请投标人关注。”
12. 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同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 监督电话
将乐县总医院行风办
李女士: 0598-5020009
将乐县总医院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