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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19          浏览:3180

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公告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将乐县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428]ZCFJ[GK]202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肖

项目联系电话:0598-82817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将乐县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倪小玲 0598-5020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肖0598-8281783

代理机构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将乐县总医院委托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17:30止(北京时间)。

  建议书要求:建议书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议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邮政编码、邮寄地址、授权人代表(如有)、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2)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等;

  (3)所建议事项及依据的具体证明材料;

  (4)授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建议人单位公章)

相关建议人请在2024年09月2417:30前将建议书(标题请注明建议书)扫描件发至zhongcai_fj@163.com,并同时将建议书原件快递至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徐碧街道乾龙新村16幢汇鑫大厦18楼2号-3号)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恕不受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同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2409/t20240919_23191717.ht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35.96万元(人民币)

0919(预公告稿)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能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内镜中心建设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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