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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7          浏览:3313

将乐县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货物类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方案的通知》(明卫(2022)75号)和《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2022)48号)文件要求,中医部和科教部为了持续和更好的完成培训,在分院和村所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需采购一批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书籍及相关设备。

二、项目编号:JLXZYY[XJ]-ZW2024003

三、项目名称:将乐县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货物类采购项目

四、采购方式:院内询价采购

五、最高限价:3.2万元(人民币)

六、采购清单

将乐县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将乐县总医院中医适宜技术货物类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七、注意事项

1、供应商报价时不得高于我院最高限阶,否则无效。

2、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内需包含报价单,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3、请带公章到现场。

提供材料应包括(复印件并盖章)

1、首页(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根据我院提供的采购清单提供报价单此报价为最终报价

3.单位负责人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必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明;(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相关)

5、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公司无不诚信及不良记录;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停业整顿、降低贷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时行政处分,无不良经营记录证明材料,近两年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声明函);

6、参加方案征集前三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9、以上材料需做好密封,在密封处盖上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开启

时间:2024年912下午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总医院第二综合楼5层小会议室(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3号),

、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912下午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总医院第二综合楼5层小会议室(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3号)

十一公告期限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二、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将乐县总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0598-5020243

2. 监督电话      

将乐县总医院行风办     

李女士: 0598-5020009 


                              将乐县总医院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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