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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一改造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3-11-21          浏览:5877

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一改造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一改造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欢迎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明招[XJ]2023030

2.项目名称: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一改造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需求:

将乐县总医院(医共体)服务力综合提升建设项目一改造城区社区服务中心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4. 本项目提供《资格承诺函》,注: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有关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信用记录:由询价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11-22至2023-11-25,每天上午09:00:00至11:00:00,下午15: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县滨河南路318号7楼)

  方式:现场购买,直接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乐县滨河南路318号7楼)办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11-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滨河南路318号7楼

五、开启
时间:2023-11-2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将乐县滨河南路318号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将乐县总医院
        址:
    式:小俞133069869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三明市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将乐县滨河南路318号
    式:136260020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136260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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