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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将乐县总医院医疗用气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6-05-18          浏览:274

2026年将乐县总医院医疗用气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我院2026年将乐县总医院医疗用气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于202652211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将乐县总医院医疗用气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LXZYYXJ-ZW202602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最高限价:38604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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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合同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特定条件:

3.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提供医用氧气及医用气相关的国家认证证书: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进行运输(合同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供应商须在询价通知书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3.5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除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外)

3.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询价。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519日至202652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 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供应商或现场获取

3.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4.地址:将乐县总医院(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5020238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522 1100 (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响应文件快递单需注明采购项目及单位名称)。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可通过现场或邮寄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便现场核查。通过邮寄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天气、快递派送、路程等其他因素,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响应文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邮寄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5020238

4.开标时间::2026522 11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将乐县总医院

地址: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第二综合楼五楼总务科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8-5020238

 

                                                         将乐县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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