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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总医院2026年度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方案征集及市场价格征询公告
更新时间:2026-01-15          浏览:596

将乐县总医院2026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方案征集及市场价格征询公告

为了我们能够快速了解市场情况,我院拟对将乐县总医院2026年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进行方案征集及市场价格征询,欢迎潜在服务商前来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一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各潜在服务商将相关资料及报价单盖公章后邮寄到:福建省将乐县三华南路43号(将乐县总医院第二综合楼5楼总务科) 陈先生(收),联系电话:0598-5020238,电子版材料发至jlxzyyzbb2024@sina.com邮箱;电子邮件注明将乐县总医院2026年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报价公司+报价人+联系电话。资料接收截止时间至:20261251730(以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公开征询情况仅作为采购人了解市场情况及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主要服务参数的参考依据

一、项目概况

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关于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 〔20221002)、《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 医政〔2014110 )、《福建省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 【201368 )及《医院护理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将乐县总医院将启动骨科神经科、普外泌尿科、针灸康复科、肛肠疮疡科四个科室的免陪照护病房,开放床位共计130张。

 

、项目要求:

1、项目名称:将乐县总医院2026年度免陪照护服务项目

2、项目服务范围:将乐县总医院骨科神经科、普外泌尿科、针灸康复科肛肠疮疡科

3、项目服务期限:1年。

4、项目预算金额:193.5万元/年。

5、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2019〕49号)、《关于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的通知》(闽卫医政函 〔2022〕1002号)、《关于在全省三级医院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闽卫 医政〔2014〕110 号)、《福建省关于开展规范医院护工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闽卫医 【2013】68 号)及《医院护理员管理有关规定》等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6、服务人员配置要求,本项目管理人员1人(配置标准:床位:护理员≥1:0.25,每增加20名护理员增加配置1名管理人员);服务商提供服务的护理员配置:免陪照护服务(特级及一级护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3,免陪照护服务(二级护理)患者数与护理员数配置比例≥1:0.15-0.2,服务商在平均用工量基础上保持10%的备用人员,根据各无陪护病区患者数量动态调配护理人员,保障患者陪护需求。

7、陪护及收费标准均参照三明市医疗保障局文件明医保【2025】32号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省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价格的通知进行收费。

8、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服务床日数及护理级别进行结算,按月结算实际款项。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2

四、经销商递交资料

1. 首页:包括项目名称、潜在服务商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日期;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具备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或许可资质;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免陪照护服务模式及方案、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5.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的相关规定,本采购项目实行服务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服务商可选择提交《资格承诺函》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若采用附件格式的《资格承诺函》,则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 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1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不允许成交服务商进行分包或转包。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doc


 

                                       

 

将乐县总医院

                                                                                     2026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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